一、《预案》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区疫苗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积极应对疫苗安全事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编制的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疫苗质量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豫政办〔2020〕47号)、《河南省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豫疫情防指办〔2021〕1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预案》的主要内容
《预案》共分总则、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信息举报、报告、通报与评估、应急响应、后期处置、附则八大部分。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分级标准和处置原则。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确定了疫苗安全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明确了指挥部办公室和下设工作组机构及职责。
(三)应急保障。明确了分级响应级别、响应调整及终止、信息公布相关要求。
(四)监测预警。明确了监测体系、监测信息,根据相关工作部门报告,或者根据药品、疫苗安全风险评估结果,按照药品、疫苗安全事故可能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预警。
(五)信息举报、报告、通报与评估。遵循积极准备、及时主动、信息真实、口径一致、注重关切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一般药品、疫苗安全事故报告系统。区政府相关药品、疫苗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药品、疫苗安全事故报告的有关规定,主动监测,按规定报告。
(六)应急响应。明确了应急响应前期处置措施、疫苗安全检测评估、响应级别的调整及终止等。
各相关部门的保障职责,包括信息保障、人员及技术保障、物质和经费保障、应急培训。
(七)后期处置。明确了疫苗应急指挥机构的后期工作,包括责任追究、工作总结、善后与恢复、奖励惩罚制度。
(八)附则。明确了预案管理、预案演练及预案生效时间。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西工区卫健委
解读人:张雅丽
联系电话:63892679
相关链接:《关于印发西工区药品、疫苗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