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我区出台了《西工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为使社会各界了解其相关内容,现就相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编制依据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河南省和洛阳市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河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洛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重要意义
该预案确定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为全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最高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全区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善后和灾后重建、应急保障等工作。明确了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信息报送、预警、应急处置、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和演习的相关标准,以及各专项指挥部、各单位的职责。
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单位按照要求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需要,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研究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治安、交通、卫生防疫、物资等保障工作;迅速控制事态,做好人员疏散和安置工作。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后,对突发公共事件涉及人员进行详细调查和登记造册,制定安置方案,妥善进行安置。归还和补偿在应急处置中征用的财产,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的伤亡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褒奖和抚恤。收集处理受灾地的污染物,清理现场,根据受灾地的情况制定方案进行恢复重建。
该预案的编制可以提升区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组织指挥统一、综合协调有力、联动机制有序、决策科学正确、系统保障周密、应急行为高效、部门资源共享、社会广泛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区应急管理局;联系方式:6389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