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经开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工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西工区人民政府2026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认真落实责任,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扎实做好《目录》确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决策内容涉及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等其他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承办单位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要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包括新增、取消、延期等)的,由承办单位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后实施。
三、承办单位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等工作。
附件:西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年6月16日
附 件
西工区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 项 | 承办单位 | 计划决策时间 |
1 | 编制《西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区发改委 | 第一季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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