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 工 区 人 民 政 府
关于洛阳工业园区2007年第二批拟征用土地有关事宜的通告
西政通〔2007〕2号
为进一步加快洛阳工业园区建设,保证园区入驻企业征地顺利进行,现就园区2007年第二批拟征用土地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征用相关地块范围
地块一:规划衡山路以西,纬五路以南,秦岭路以东,陇海铁路以北。(涉及柿园村、唐屯村、白湾村、枣园村)
地块二:秦岭路以西,陇海铁路以南,洛阳凯安汽车运输公司以东,白湾村北部高压线以北。(涉及白湾村)
二、严禁在上述地块范围内进行突击建房、搭棚等构建临时构筑物;严禁突击栽树、挖井及铺设其它农用设 施。有上述情况的,应立即停止,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根据有关法规及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在上述地块范围内新增地面附属物一律不予补偿。
四、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