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2024〕9 号
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区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
西工经开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工区行政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和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6〕6 号)要求,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和区政府各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区委编办组织区直各有关单位对《区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进行了调整优化,调整后区级共保留各类行政职权 1396 项。其中,行政许可 108 项、行政处罚 1019 项、行政强制 24 项、行政征收13 项、行政给付 14 项、行政检查 51 项、行政确认 31 项、行政奖励 34 项、行政裁决 1 项、其他职权 101 项。
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行政职权事项的落实工作,抓紧对权责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便于群众查询。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及权责清单行使职权,
不得在目录之外行使或变相行使直接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职权。对保留的行政职权事项,要进一步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水平。
2024 年 3 月 8 日
相关链接:解读《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区直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