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合法权益,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豫人社〔2019〕1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洛阳市财政局 洛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洛人社养老〔2020〕3号)等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西工区实际,起草了《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在2022年4月14日前,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洛阳市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政编码471000),并在信封上注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或将意见发至西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xgqrsj@126.com)。
附件:1.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