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工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工业园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工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区政府办公室编制了《西工区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承办单位要按照《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对列入《目录》的重大事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并在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时,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妥善保存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证明材料。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批后实施。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