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纪委监委打击工程项目招标投标领域腐败和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精神,不断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持续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我区认真落实上级文件要求,扎实开展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先后多次组织全区各行政监督部门召开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学习培训会、系统整治工作推进会等会议7次,细化工作要求,压实部门责任,及时掌握并调度工作进度,通过持续组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落实“评定分离”。积极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工作,严格落实“评定分离”及核查随机法的相关规定,确保招投标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自《洛阳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细则(试行)》以来,全区3个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成功采用“评定分离”,1个项目暂未开标,已发布招标公告确定使用“评定分离”核查随机法,为全面深入推进“评定分离”改革奠定了实践基础。
三是强化工作实效。重点围绕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资质造假等突出问题,推动全区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投标项目开展自查抽查,建立清单台账。2025年以来,各行政监督部门共查摆问题5个,均已整改完成,在招投标领域已摸排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1个,收集典型案例1个,为营造健康有序、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为契机,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外塑形象,内强素质,全面履行招投标监管职能,切实维护招投标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监管目标,不断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规范程序,优质服务,进一步完善提升交易、服务、监管等各环节便利性,提高招投标主体满意度,为招标投标活动营造良好的服务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