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河南东力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线升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寨岭路69号,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31万元。本项目在现有闲置生产车间(6#)内新增无氧铜杆生产线,并对现有项目产品进行升级改造。项目建成后,全厂年产铜/铝变压器带14000吨、铜/铝排 8500吨,无氧铜杆6000吨。其中,无氧铜杆产品主要用于现有项目铜排生产。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铜熔化过程产生的烟尘、焊接烟尘以及打磨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熔化烟尘经收集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3);焊机位于封闭焊接房内,集气罩收集进入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DA002);磨床配套安装有滤芯除尘器。废气排放浓度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相关要求。
2.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冷却循环水,无新增生活污水。废水经厂区总排口排至涧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涧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新增工频感应炉、上引连铸机、收线机、冲剪机、磨床等设备以及除尘器风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降噪手段,东、南、西三侧厂界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北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为废包装材料、炉渣、废边角料、收尘灰、废机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材料、炉渣、废边角料、收尘灰收集后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切削液装入专用收集桶内,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本项目新增颗粒物排放量为0.8537t/a,COD 0.006t/a。
6.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8.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办理并取得排污许可手续。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5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