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为保证拟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分局。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24日。
电话:0379-63239668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房管局4楼426 洛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工分局(471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王城大道汉屯加油站项目 | 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汉屯路交叉口东北角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洛阳销售分公司 | 洛阳蓝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西工区王城大道与汉屯路交叉口东北角,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41.4万元。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3个30m3SF 双层埋地油罐(92#油罐2个、 95#油罐1个),2台双泵双枪汽油加油机,92#汽油销售规模为2190t/a、95#汽油销售规模为1460t/a。 |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卸油、储油、加油等过程汽油挥发油气。通过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同时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其他企业—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2.0mg/m3”。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管网进入瀍东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瀍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加油机油泵等设施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进出站时的噪声。对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车辆进站时减速、禁止鸣笛、加油时车辆熄火和平稳启动等,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震、加强厂区绿化、在厂界种植树木吸声降噪等措施,东、南和北边界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西边界噪声值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4.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运走。油罐定期清洗产生的清洗废水、油泥和废含油手套等危废全部由清洗公司直接拉走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在站内暂存。 5.本项目COD排放量为0.094t/a,NH3-N排放量为0.0098t/a,从瀍东污水处理厂予以替代。非甲烷总烃排放量为0.9126t/a,从一拖(洛阳)车桥有限公司源头替代治理减排工程中倍量替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