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环邦利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 4000 吨废旧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青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报送的《洛阳环邦利鑫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年回收 4000 吨废旧资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洛阳工业产业集聚区红山乡下沟村龙腾北路 2 号,项目总投资70万,环保投资19万元。建成后年回收 4000 吨废旧资源。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废铝撕碎、破碎和废铝磁选、分选过程中产生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覆膜滤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的通知(豫环办〔2024〕72号)通用设颗粒物企业颗粒物排放限值。
2. 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和生产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管网进入涧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生产废水是废电线、电缆处理线铜米与塑料颗粒通过水进行分离后产生,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破碎工序,其余部分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絮凝+沉淀”,排入涧西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水质能够满足纳管标准。
3.本项目新增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湿式铜米机、撕碎机、破碎机、风机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本项目南、北厂界与其他厂房紧邻,夜间不生产,东、西厂界昼间噪声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电线电缆、废铁、废铝分拣、磁选、分选过程中产生的不可利用的杂物、除尘器收尘灰、废包装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液压油、污水处理污泥,经厂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本项目COD排放量为0.1559t/a,NH3-N排放量为0.0021t/a从瀍东污水处理厂予以替代。
6.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7.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