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豫恒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根据洛阳聚益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报送的《洛阳豫恒建材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的分析结论、专家函审意见,经集体研究,我分局原则批准该项目《报告表》,同意该项目按相关规定报批建设。
一、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红山街道张岭社区8号,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建成后年产20万方混凝土。
二、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要全面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要求如下:
1.本项目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砂石料装卸粉尘、配料机投料粉尘、粉料仓排空粉尘、搅拌机粉尘,配料机投料粉尘、粉料仓排空粉尘、搅拌机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8m排气筒排放,砂石料装卸粉尘安装喷干雾装置处理,车辆运输扬尘通过道路硬化、地面洒水、车辆减速慢行和车辆冲洗抑尘措施处理。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
2.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和搅拌机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不外排。
3.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安装消音器、建筑隔声等措施,西、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中尘器收尘、沉淀池废渣、实验室废物定期清理回用生产,外加剂废包装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存储区定期交原料厂家回收,除尘器废滤料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5.该项目涉及国土、规划、文物保护等相关事项,以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为准。
6.建设单位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四、洛阳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西工大队负责本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落实。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