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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对象:拥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的种地农民(含农场职工)
补贴依据:《河南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豫财农〔2018 36号)、《河南省2019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豫农财务﹝2019﹞7号)、《洛阳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业务科室:农业综合股,电话:62235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