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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西工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 日期:2022-02-2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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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和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公正,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洛阳市 2021 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区人民政府依法承担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主体责任,科学制定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提供,坚决防止将政府实施义务教育的主体责任推向市场。

      (二)免试和就近入学原则。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学位数量、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规模和划片入学范围。

      (三)公民同招原则。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织。

      (四)公平公开原则。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二、入学顺序及要求

      1.房户一致。监护人住房和户口均在录取学校学区的优先入学。

      2.三代同住。三代常年居住在一起,并具有相同户籍地址且孩子监护人在洛阳城市区无房产的按第二类人员入学。

      3.有房无户。在学区内监护人有房产,但户口不在学区内的按第三类人员入学。

      4.有户无房。户口在本学区内但在洛阳城市区内没有房产的按第四类人员入学。

      相关要求:1.房产证、户口本的截止日期是2021年3月31日,过期无效。2.房产共有的要求监护人所占份额不低于50%。

      三、跨区验证

      验证时间:7月27日--28日。

      在其他行政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届时携带相关材料(小学毕业证、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户口本等)到体育场路二十七中学进行审验、登记。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小学毕业证、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

      四、入学流程及要求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同一平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选择 1 所公办学校或 1 所民办学校,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http://ywzs.jyt.henan.gov.cn/手机或电脑端)进行报名,根据页面提示填写真实信息。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造成学生不能正常入学的,后果由监护人负责。

      (一)区公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1.8月5日8:00 至10 日 18:00 网上信息采集。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完善学生基本信息,报名辖区内学校,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在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后,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 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操作确有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划片学校进行现场报名。

      2.8月5日至11日现场资格审核。已在招生服务平台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到报名的辖区内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3.8 月18日至20日区公办学校二次录取。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二)区民办学校报名办法及程序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

      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具有该小学6年连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可通过该校初中部的直升方式入学,学校直升方式入学学生人数不能超出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若符合条件的直升人数超过该校七年级的招生计划,也要通过电脑随机录取。

      1.8月5日8:00 至10日18:00 网上信息采集。符合民办学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登录“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http://ywzs.jyt.henan.gov.cn/)进行报名,完善学生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学校完成现场资格审核。8月10日18:00,招生服务平台自动关闭。

      2.8月5日至11日现场资格审核。初审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选择直升的还需携带由小学加章的学籍表(学籍变动轨迹证明)等材料到报名的民办学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需提供居住证或务工凭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仅小学报名时提供)。

      3.8月12日至17日电脑派位及录取。进行报名、直升数据整理、公布电脑派位学校、现场电脑派位、公布录取结果、

      学生到校报到等工作。

      4.8月18日至20 日,补录及其他。民办学校补录。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若对应辖区内公办学校无空余学位,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

      注意事项:到民办学校报名并被录取的考生,严禁再到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三)保障不同群体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1.优抚对象子女入学。为了落实军人等优抚对象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保障其在区域内接受良好教育,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武警官兵、转改文职人员、消防官兵子女以及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的警察子女入学的,首先将相关材料交到区人武部和双拥办审验,通过后移交区教体局复审。区教体局根据复审结果,提供西工区域名校等额的学位数量。最后由区武装部、双拥办根据教体局提供的学位数量确定入学学生名单,由教体局基教办统一安排入学。

      2.随迁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就学,确保符合条件随迁子女“应入尽入”。

      3.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残疾或孤独症儿童少年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由教体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五、工作要求

      1.严格控制班额。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班额、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的班额。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 45 人,初中不超过 50 人招生。严禁区域内小学生择校,确保2021年秋小学一年级新生“零择校”。

      2.健全控辍保学机制。进一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完善“一区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坚决防止因疫、因贫、因病辍学。重点做好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入学工作,加强教育关爱与帮扶,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宣传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并帮助其解除后顾之忧。

      3.加强学籍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及时完成小学新生注册和初中新生学籍接续。要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严禁跨区域招生,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4.严查非法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其他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

      纪律。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就近分配入学后,自行选择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学生,初中毕业时参加普通高中招生,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招生咨询电话:62316169,招生投诉电话:6389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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