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对2025年4月30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清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区司法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向区应急管理局等6家单位发送通知,由各牵头实施单位提出初步清理意见,并充分征求了区直各相关单位的意见,草拟了《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经合法性审核,经区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三、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7件,其中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
四、解读机构
解读单位:洛阳市西工区司法局
解读人:刘菲
电话:63892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