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为保障我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开展,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目的
本预案是区政府组织、指挥、协调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程序规范,是指导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依据。
三、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河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洛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突发地质灾害发生或临灾时的应急处置。
五、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推进建立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科学运用监测预警、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等多种手段,科学规划、综合治理,有效规避地质灾害风险,不断增强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全面提高我区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区政府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对本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与当地驻军、武警部队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各街道办事处为主的管理体制。区政府负责处置本地的小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和能够独立处置的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市政府组织协调处置的特大型、大型、中型突发地质灾害事件。
六、重点工作
(一)信息预警
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建立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
(二)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发生地街道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的规定,立即进行应急处置。
(三)应急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各街道每年汛期前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
七、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自然资源和规划西工分局
解读人:赵佳佳
联系电话:6392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