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及依据
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为了促进我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缓解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困难,完善生育政策配套措施,积极应当人口老龄化问题,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8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洛阳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洛政办〔2021〕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 目标要求。2021年全区千人托位数达到1.65个,2025年全市千人托位数达到4.1个,覆盖全市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第二部分 重点任务。一是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有效增加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二是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安全、规范、科学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三是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第三部分 组织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和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二是建立协调推进机制。三是加强宣传引导。
《实施方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工实际,针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存在的难点和堵点,明确了具体措施。
三、解读机构
西工区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