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出台《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乡村振兴局省委农办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21〕33号),洛阳市随后也出台《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乡村振兴局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洛政办〔2021〕35号)。现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和创新情况等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持续加大扶贫投入力度,通过中央、省、市、县等各级财政资金投入,以及对口帮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等,实施了大量扶贫项目,形成了较大规模的资产,极大地改善了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重要基础。
为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意见》,为我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提供具体政策依据。
二、目标任务
到2021年底,分类摸清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包括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以及投入扶贫领域的各级财政资金,如教育、民政、卫生、文化等)、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底数,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按照扶贫项目资产的产权归属做好资产移交工作,构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区抓落实、街道、社区抓具体的工作机制,坚持精准方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框架下,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稳定良性运转,经营性资产不流失或不被侵占,公益性资产持续发挥作用,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更好保障。
(二)工作措施。共6项。一是摸清项目资产底数。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进行全面摸底,分类建立管理台账,扶贫项目资产按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和到户类资产3种类型进行管理,对社会捐助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力争做到应纳尽纳。二是推动确权登记。在全面清产核资、登记造册的基础上,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登记,做好资产移交,按照产权归属分级分类建立台账,并纳入相关管理体系。落实续管责任。区政府统筹指导和监督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根据行业领域资产管理制度和规定,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四是规范管护运营。按照“属地管护与行业监管相结合、收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护制度。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规范收益分配。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要及时公开。六是严格资产处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扶贫项目资产处置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置结果要及时进行公示。
(三)工作保障。共5项。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重要性,将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统筹部署落实。要按照国家和省、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的有关要求,总结前期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中的有效经验,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加强我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对清产核资、确权登记、运行(营)管理、资产收益分配、资产处置等程序和要求,进一步细化相关内容,提高可操作性。做好红山街道办事处、社区干部和相关行业部门干部业务人员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专题培训,为全面开展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提供支撑。二是明确落实职责分工。区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举措,提供经费保障,全力推进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乡村振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财政部门负责厘清党的十八大以来投入扶贫领域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资金等具体状况,分类建立分年度扶贫资金项目台账和清单。区直各相关行业部门负责对本行业投入扶贫领域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确权,各部门要按照分工明确管理责任,加强政策支持,密切配合,统筹协调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三是进步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的纪律监督、审计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等。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监事会等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扶贫项目资产运营、收益分配、处置等情况。对贪占挪用、违规处置扶贫项目资产及收益等各类行为,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加强信息建设。充分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洛阳市智慧乡村信息系统,建立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模块,分级分类建立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应登尽登、应管尽管,持续发挥作用和效益,规范推进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抓好总结推广,建立长效机制。五是充分注重总结宣传。积极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的总结,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及时解决发现问题,积累并推广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