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西工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核实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24〕7号
西工经开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西工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核实处置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3月1日
西工区耕地保护动态巡查核实处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行为,建立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工作机制,实现违法行为“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格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属地管理、分级保护、网格监管,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形成组织统筹、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全面覆盖、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确保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政同责,协同联动。牢固树立耕地保护利用“一盘棋”思想,建立健全党政主导、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的农田保护共同责任体系,一体推进保护、管理、监督与执法,促进耕地保护利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对耕地保有量、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等重大问题,按照国家及省政府规定实行“一票否决”,严肃问责、终身追责。改革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方式,将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占补平衡管理范围,坚持“以补定占”,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政策,以恢复优质耕地为主、新开垦耕地为辅,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明确耕地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区级主责、街道办主抓、社区落实
的分级负责、逐级管理的耕地保护管理制度,形成耕地保护“党政同责、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的责任机制。
(三)坚持底线思维,依法严管。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加大对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社区耕地保护责任意识,充分利用耕保影像图和手机定位技术,建立巡查制度,做到耕地保护工作防范于未然。从严执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执法体系,加大执法和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对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和管理,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将其作为耕地保护和粮食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坚决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细化措施,全面推进。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总责。
(二)压实各方责任。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压实本行政区域的耕地保护工作责任,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自然资源和规划西工分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对辖区街道办及各社区进行耕地保护专题业务培训;对动态巡查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等卫片执法系统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下发,协调各街道办进行整改处理;结合耕地保护“一网两长”制工作,在各社区设置“一网两长”公示牌,明确并督促各级履行田(山)长职责,推动实现巡查网格化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自然资源职责之外的违法用地占地行为,及时抄告相关部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管理和监督等相关工作;负责对住宅类新增违法占地建房问题监管、查处;指导、监督各街道办做好村民占用土地建住宅审批、办理种植、养殖等设施农用地手续;加强设施农用地建设和经营行为的日常监管;参与违法图斑整改复垦情况现场核实验收。各办事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管理的相关工作;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编制,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依法逐级报省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街道办事处应当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签订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职责。其他相关部门按要求履职尽责。
(三)加强宣传引导。区委宣传部、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涉农办事处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微信等媒体平台和传播手段,通过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增强公众耕地保护的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耕地保护,及时制止和检举违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耕地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耕地保护“非粮化”图斑整治
1. 巡查范围及要求:涉农办事处各社区要主动对本辖区范围内耕地进行巡查,以国土“三调”确定的真实耕地状况为本底,对照下发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图斑为基础,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耕地上种植果树、花木、草皮、鱼塘等与粮食种植无关的行为。
2. 整改要求:对国家和省下发的耕地“非粮化”图斑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实图斑,按照整治要求逐宗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及时恢复耕地标准。
3. 整改流程:耕地卫片图斑下发→执法人员与第三方作业单位到现场进行图斑核查→若为耕地“非粮化”图斑和永久基本农田不实图斑,按要求整改到位后上传系统销号。
(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
1. 巡查范围: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2. 整改要求:按省市要求,自图斑下发之日起一周内核实到位、新增违法整改到位的,省级进行全省新增违法情况综合排
名时,不再计入新增违法数据,当月25日24时前未填报的新增
点位,将按“新增问题”计入当月通报。
3. 整改流程:新增点位下发→自然资源和涉农办事处执法人员与第三方作业单位到现场进行点位核查→若为合法点位,举证上传系统→若为违法点位,涉农办事处按要求整改到位后,自然资源执法人员现场按整改要求核实后,上传系统销号。
(三)土地卫片执法发现问题整治
1. 巡查范围:部系统下发的卫片图斑及济南督察局下发的图斑。
2. 整改要求:按照上级要求,卫片严格执行“月清”要求,即上个月下发的图斑,下个月必须核实填报完毕,不得推迟,如果新下发的卫片图斑有新增违法问题但本月不能整改到位的,进行全区通报。
3. 整改流程:系统下发卫片图斑→自然资源和涉农办事处执法人员与第三方作业单位到现场进行点位核查→若为合法点位,举证上传系统→若为违法点位,核实卫片图斑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涉农办事处分别予以拆除或补办手续的方式予以销号。
(四)“一网两长”发现问题整治
1. 网格职责:涉农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三级总田(山)长,办事处主任担任三级田(山)长,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四级田(山)长,承担网格化管理的具体责任,做好巡查工作,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制止、上报、教育和引导居民履行耕地资源保护义务,依法保护耕地资源。四级网格员由各村两委委员担任,配合本级田(山)长做好全域自然资源保护工作,对划定网格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开展日常巡查,承担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确保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制止在萌芽”。
2. 巡查要求:网格责任人员要对辖区内耕地管理情况定期进行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及时向上级网格进行报告。四级田长、网格员应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并通过系统上传巡查情况及发现问题。
3. 处置要求: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土地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部门管辖的,要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4. 整改要求:对巡查发现的土地违法问题及上级下发的违法图斑限时整改(当月15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或下发的图斑,当月完成整改、当月15日后巡查发现的问题或下发的图斑,次月15日前完成整改),消除违法状态。
五、健全机制
(一)预防机制
1. 设立标识标志牌。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会同涉农街道办事处在街道周边、社区、耕地及基本农田显著位置,设立耕地保护标识牌,有力增强广大群众保护耕地意识。
2. 宣传进村、政策进村、底册进村、图斑进村。涉农街道办事处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宣传车动起来、大喇叭响起来、人员走起来,进村入户,让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合法用地规定要求家喻户晓、深入人心。通过在村头路口等显要位置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向居民发放宣传册等形式,广泛宣传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耕地的保护意识,形成群治群管的良好局面。
3. 加强一网两长巡查。各网格(长)员要对责任区域的巡查,开展常态化规范化巡查,确保违法违规行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缝隙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格局,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4. 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要加强对办事处执法大队的指导和督导,办事处执法大队要加强动态巡查,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对违法建设多发区域进行重点防范。双方协作配合,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确保各类违法违规用地现象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二)发现机制。要依托一网两长巡查等机制加强自查,加密频次,拓宽范围,实行属地全覆盖巡查,对区域实施高、中、低划片区巡查,专人负责,加强源头监管,发现苗头性、倾向性违法用地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新增违法用地早发现,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管新增违法用地问题。同时,上级通过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河南省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河南省自然资源在线督察系统等下发图斑后,要迅速组织执法人员完成下发图斑的外业核查和内业初判工作。
(三)交办机制。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要在接到上级下发问题整改通知或发现土地违法行为的第一时间向相关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发送提示函,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责令停止违法用地行为,并按照要求及时整改,同时对因受到阻力和干扰等原因而难以制止的土地违法行为以及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按规定及时向区政府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
(四)处置机制。发现土地违法问题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与第三方作业单位、街道办事处要组织人员到违法现场进行核实,确认为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的,督促指导街道办事处执法大队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责令停止、限期整改,对不配合的要依法予以严格处理。各社区要对拆除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实时追踪整改情况,完成整改后要及时上报,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复核,实行销号,并将该点位列入事后巡查点位。
(五)结果反馈机制。土地违法问题整改完成后,自然资源和规划西工分局要认真分析梳理整改违法图斑数量、图斑面积、产生原因、整治成效等,及时向区政府进行汇报。对整治结果进行追踪监测,对已整改的图斑及时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做到“销存量”“防增量”,确保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