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3年度第五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西政通〔2023〕20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洛阳市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王村沟社区集体农用地10.1593公顷(其中耕地7.5467公顷、园地1.9337公顷、林地0.6470公顷、设施农用地0.0319公顷),建设用地0.2032公顷;拟征收西工区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1088公顷,以上共计10.4713公顷,拟作为洛阳市2023年度第五十五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王村沟社区用地;南至金水大道现状路;西至金水大道现状路;北至王村沟社区用地、已征国有土地。
地块二:东、南、西均至东下池社区用地;北至丽春路。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用地批准征收后,地块一拟作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二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西工区红山街道王村沟社区集体农用地10.1593公顷(其中耕地7.5467公顷、园地1.9337公顷、林地0.6470公顷、设施农用地0.0319公顷),建设用地0.2032公顷。
拟征收西工区洛北街道东下池社区集体建设用地0.1088公顷。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街道办事处、洛北街道办事处、西工区信访局、西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信访局、西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工分局、洛北街道办事处和红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及拟征地社区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