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拟征收洛阳市2021年度第三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的启动通告
西政通〔2021〕13号
根据洛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近期城镇开发边界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拟征收红山街道王村沟社区等3个社区集体农用地0.8696公顷(耕地0.0317公顷、林地0.8379公顷)、建设用地0.3353公顷。以上共计1.2049公顷,作为洛阳市2021年度第三十九批城市建设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47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地块一:东至史家湾社区林地,西至史家湾社区林地,南至史家湾社区林地,北至史家湾社区林地、党湾社区耕地。
地块二:东至王村沟社区村庄,西至王村沟社区耕地,南至王村沟社区村庄,北至王村沟社区村庄。
二、拟征收土地用途
土地征收后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拟征收红山街道王村沟社区集体农用地0.0062公顷(耕地0.0062公顷)、建设用地0.3353公顷;党湾社区集体农用地0.0105公顷(耕地0.0060公顷、林地0.0045公顷);史家湾社区集体农用地0.8529公顷(耕地0.0195公顷、林地0.8334公顷)。以上共计1.2049公顷。
西工区政府拟组织红山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和规划西工分局等单位据实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四、社会风险评估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信访评估的意见》(豫发〔2007〕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要求,西工区政府拟召集区政法委、区发改委、区信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西工分局、红山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及拟征地村、组干部组成社会风险评估小组,对该批次项目拟征收土地进行社会风险评估。
五、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