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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 日期:2024-10-22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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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政规—2024—001       

      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西政〔2024〕9号


      西工经开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洛阳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26号)的有关规定,区政府对2024年7月1日前以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清理共涉及规范性文件9件,其中保留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7件,宣布废止、失效2件。

      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规定有效期的,以其规定为准。       

       

      附件:1.西工区人民政府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2.西工区人民政府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024年10月21日      


      相关文件:政策解读《西工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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