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工区人民政府
关于于振顺等22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西政〔2022〕2号
工业园区管委会、车管处,各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委有关决定,
免去于振顺同志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职务;
水宏峡同志任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
免去曹强国同志区工信局副局长职务;
杨扬同志任汉屯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韩丹同志任区城改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马文涛同志区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孔博同志金谷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华同志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赵玉勤同志区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金磊同志任区农村公路服务中心主任;
免去郝艳丽同志区司法局副局长职务;
赵文娟同志任区司法局副局长;
免去杨华同志区卫健委副主任职务;
免去彭艳萍同志金谷园街道办事处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职务;
张学争同志任区电大工作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李晨光同志任区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梁亚平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杨杰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中心主任;
王璐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吕国杰同志任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鉴于试用期满,根据区委有关决定,
张应同志任区房屋征收中心副主任;
何鹏飞同志任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