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洛阳市西工区王城路街道办事处
负 责 人:张克豪
办公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41号
联系方式:0379-63935635
办公时间:8:30-12:00 15:00-18:30
辖区范围:王城路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3.6平方公里,范围东起解放路,西至七里河桥东,北邻中州路,南至洛河北岸与风景秀丽的洛浦公园为伴。下辖7个社区:上阳路社区、军民巷社区、行署路社区、广电社区、芳林南路社区、丽春东路社区、临涧路社区。
机构职能:
(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保证区委、区政府的指示在本辖区内贯彻落实,对本辖区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确保政令畅通。
(二)组织制定街道、社区(村)党的建设规划,做好居民区党支部建设工作;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促进廉政建设。
(三)制定辖区内经济发展规划及各项经济发展指标,督促检查经济运行、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情况,负责经济统计及相关普查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财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的项目建设等工作。
(四)管理社会文化事业,抓好辖区内意识形态和公共文化建设以及各项创建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引导,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政策和措施。
(五)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街道行政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做好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和应急救援工作。
(七)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和健康网络体系建设,做好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管理的服务工作;宣传贯彻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做好辖区内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协助辖区内初级卫生保健、防疫、灭鼠除害工作。
(八)密切联系群众,做好群众工作;搞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治理工作,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区司法矫正、平安建设、打击邪教、反暴恐等工作,确保街道、社区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做好辖区城市管理、社区建设、社区服务和管理、精神文明建设、人民武装等方面的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九)负责辖区内社区建设与管理、民政、民调、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信访等工作;负责社区居委会政权建设、组织换届、拥军优属、退役军人服务、优抚救济、民族宗教及助残等工作;对辖区内物业管理,协助组织成立业主委员会等工作。
(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卫、公用设施、卫生防疫、社区医疗、老年人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辖区内绿化、环保和征地、拆迁等工作。
(十一)负责辖区内群众文化、体育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就业和再就业人员管理、低收入家庭救济;配合劳动保障部门做好辖区用人单位、就业服务机构及劳动者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处理好劳动争议。
(十三)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创建协助工作。
(十四)负责辖区的国防教育、民兵训练、兵役登记及人民防空工作。
(十五)负责辖区内城区建设与管理、绿化、防汛、综合治理、救灾工作。
(十六)做好本街道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工作。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下设党政办、财务室。
1、党政办。负责街道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值班通联、后勤、督查、正式编制人员信息管理、机关事务等工作。负责“智慧西工”平台宣传推广使用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服务工作。
对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不含国防动员、处非)、区人大政协机构、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委编办、区委督查局、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智慧西工调度)、区人社局(事业编人员管理)、区档案馆、区机构事务服务中心等部门。
2、财务室。负责街道各类财务工作。对接区财政局。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下设党建办、纪检办、工会。
1、党建办。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街道党工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社区、两企三新等各类党组织建设等工作。
对接区委组织部(不含干部科)、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办公室(不含创建办硬件)、区委统战部、区委党校、共青团西工区委、区妇联、区科协等部门。
2、纪检办。负责协助街道党工委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开展党员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按照职权履行纪律监察权力。对接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
3、工会。负责街道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工会组建、发展会员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依法依规依责保障职工权益和福利待遇。对接区总工会。
三、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下设民生办、卫健办、社保办。
1、民生办。负责贯彻落实教育、民政、文化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养老、低保、残疾人保障、困难救助、慈善事业等各类社会性保障事务,做好移风易俗宣传、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文体设施建设申报、群体性体育活动等工作。指导、支持和帮助社区开展相关工作。
对接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残疾人联合会、红十字会等部门,联系辖区中小学校。
2、卫健办。负责街道卫生健康、计生服务、疾病防控、爱国卫生等相关工作。对接区卫健委、区疾控中心。
3、社保办。负责医保和各类就业失业人员服务工作,协助上级劳动保障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做好街道劳务派遣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对接区人社局(不含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区医保局。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下设综治办、信访办、安全办(含消防)、司法所。
1、综治办。负责管理、指导辖区单位、社区居委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和社会面风险隐患排查,推进“智慧西工”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开展,负责处理110、12345等各类诉求事件,做好对网格员的日常工作进行考核监督指导。对接区委政法委、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基层治理、网格员管理、12345事项办理)。
2、信访办。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机关转交的信访事项,并负责上报处理结果,综合研究信访情况,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定期研究辖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接区信访局。
3、安全办。负责街道辖区安全生产工作,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协调做好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指导各社区开展安全生产日常巡查、宣传等工作。对接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4、司法所。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合法性审查、基层法治建设等工作。处理非法集资遗留问题。对接区政府办公室(处非)、区司法局,联系区法院、区检察院。
五、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街道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办理数字城管业务;加强综合行政执行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接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住建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涉及的执法工作。
六、党群服务中心。下设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
1、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按照区政务服务集中办理相关要求,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生服务事项。对接区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不含“智慧西工”和12345治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其他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2、武装部。负责街道民兵、兵役、国防动员等工作。对接区政府办公室(国防动员)、区人民武装部。联系辖区军分区、干休所等部队单位。
3、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街道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基本信息台账的动态管理、信访事项的接待与处置、先进典型的选树宣传、就业创业情况的跟踪和指导,开展常态化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等工作。对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七、营商环境办公室。下设经济办、财税所。
1、经济办。负责街道资金争取、项目申报、经济运行、服务审计等工作,联系和服务辖区内企业和市场主体,服务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对接区发展和改革委会员、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审计局、区商务局、区统计局、区民营经济局等部门。
2、财税所。负责按照街道总体安排,配合税局做好协税护税工作,拓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培植新税源。对接税务局。
八、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下设城建办、项目办。
1、城建办。负责参与辖区有关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和验收;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绿化美化、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做好创建、环保、河长、林长、路长、老旧小区改造和街道社区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市容环境监督管理等工作。
对接区精神文明办公室(创建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建局(不含物业管理)、区城市管理局(不含数字化城管)、区环委办、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
2、项目办。负责办事处项目建设和原来各项目指挥部历史遗留问题处置。
九、社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推进居民自治,管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指导成立业主大会,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协调处理纠纷。负责邻里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场所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协调物业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对接区委社会工作部、区住建局(物业管理)等部门。
十、市场监管所。负责依法开展市场领域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强对辖区内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的监管。垂直对接区市场监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