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西工区城市改造办公室
负 责 人:梁亚平
办公地址:西工区行署路3号院
联系方式:13783797511
办公时间:冬季时:8:30—12:00,2:30—6:00、
夏季时:8:30—12:00,3:00—6:30
机构职能:区城改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市改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改造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负责提出全区中长期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规划和近期实施计划。
(二)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的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协调办理有关前期建设手续;并对不同阶段的改造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协调、配合做好集体土地征迁的相关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方案制定和报批、征收通告和决定的发布、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及督查考核等工作。
(五)负责对辖区内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征迁安置方案审核把关,并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根据改造项目实际情况,积极申报国家和省、市有关旧城、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方面的优惠政策,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
(七)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的城市设计、区域控规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等工作;做好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的衔接。
(八)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土地出让和划拨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九)受市直部门和区政府委托,组织、协调开展辖区内土地收储涉及的摸底调查、资金测算等工作。
(十)负责辖区内重点征迁项目指挥部的组织、筹建、发文、指导、协调等工作。
(十一)负责本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网上名称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事件。
(十三)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预防和处理本系统、本行业内安全生产事故。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城改办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方案制定和报批、征收通告和决定的发布、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及督查考核等工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辖区区属道路改造、建设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完成辖区内市属道路及其他市政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工程;负责区管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的设计及招投标方案的制订,并监督执行。
与区城市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城改办负责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方案制定和报批、征收通告和决定的发布、政策宣传、技术指导及督查考核等工作。区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等方面的全部工作。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不得擅自设立前置条件,保证各项任务顺利进行。
内设机构:办公室、城市改造管理服务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