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 | 繁
    • 登录 | 注册
      个人注册 法人注册
  • 无障碍阅读
    进入适老模式
  • 西工资讯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务互动
  • 人文西工
  • 数据西工
  • 网站首页>
  • 西工资讯>
  • 西工要闻
      • 为期一个月!事关居民养老保险

        • 日期:2023-09-01来源:
        •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 分享:

          微信扫一扫:分享

    •  

      为进一步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不断加强基金监督与管理,促进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决定对我区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进行资格认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西工区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

      9月1日-9月30日。

      三、认证办法

      打开支付宝首页,在搜索框内搜索“豫事办”进入小程序,搜索框内搜索“社保资格认证”,点击“前往认证”。

      第一步:选择险种与核对信息。

      登录后选择认证类型,核对认证信息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点击“前往认证”;

      第二步:授权和认证。

      授权支付宝人脸识别,点击“同意协议并认证”通过身份认证,将人脸置于圆形框内,按提示完成人脸识别认证,认证结果反馈。

      四、认证要求

      (一)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完成资格认证的人员,从2023年10月起停发养老金,待补办认证手续后,从停发之月起补发并续发养老金。死亡人员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养老金。

      (二)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家属要如实申报有关信息,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申领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12个月省定基础养老金,目前我省省定基础养老金为123元/人/月;超过6个月未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注销手续的,不得领取丧葬费。


      西工区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8月31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 洛阳市人民政府网站
  • 县(区)政府
    • 涧西区人民政府
    • 西工区人民政府
    • 老城区人民政府
    • 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
    • 洛龙区人民政府
    • 偃师区人民政府
    • 新安县人民政府
    • 伊川县人民政府
    • 孟津区人民政府
    • 洛宁县人民政府
    • 汝阳县人民政府
    • 栾川县人民政府
    • 宜阳县人民政府
    • 嵩县人民政府
    • 洛阳高新技术开发区
    • 洛阳伊滨经开区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版权所有:西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联系电话:0379-63892829
    • 豫ICP备11017836号-1
    • 豫公网安备41030302000110号
    • 网站标识码:4103030007
    • 建议使用1366*768及以上分辨率,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